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2月19日上午9时在甘肃省兰州市基隆大厦23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6人,所持和代理股份总数为4438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34%,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周长生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关于更换部分董事的议案》进行表决,情况如下:
    此议案以44,382 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朱新华董事、何永成董事辞去董事职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以44,382 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王宁先生为公司董事、戴朝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此议案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杨军、张磊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