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甘肃金盛实业有限公司和甘肃省国营生地湾双丰化工厂,分别将其持有的2683万股和1016万股发起人法人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营业部,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贷款6000万元。质押期限为:2003年7月7日至2004年7月7日,共1年。股票冻结手续已于2003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结。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