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未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1月16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大会由陈志勇副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名,代表股份220,056,7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986%,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各项议案均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大会以220,056,78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4年10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发行可转债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并对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各项条款进行了逐项表决。
    大会以220,056,78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及其各项条款。具体内容详见2004年10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发行可转债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大会以220,056,78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4年10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发行可转债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的议案》
    大会以220,056,78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4年10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发行可转债公告》。
    5.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大会以220,056,78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4年10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 t t p:// w w w. s s e. c o m. c n)进行披露。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由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程源伟律师出席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本次大会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均具有合法有效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