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BT”模式投资建设重庆市茶园新城区通江大道工程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原则同意公司以“ BT”模式(即建设-移交)投资建设重庆市茶园新城区通江大道工程,该工程总投资额约为2.5亿元人民币,建设期约为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王庆瑜先生在有关协议上签字。
    一旦正式合同签署后,公司将按对外投资有关规定进行对外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