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9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重庆城市投资建设公司签订〈重庆嘉华嘉陵江大桥 B O T模式投资建设协议书〉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曾于2003年9月26日与重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签订了《重庆华村嘉陵江大桥 B T模式投资建设总承包合同》拟以 B T模式承建重庆华村嘉陵江大桥(该桥现已正式命名为:重庆嘉华嘉陵江大桥),该 B T合同已经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由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迫切需要一个长期稳定的经营性项目来支撑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故公司同该项目业主重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进行商议,将以 B T模式建设嘉华大桥变更为 B O T模式建设经营嘉华大桥。
    由于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会议按照关联交易程序进行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以 B O T模式投资建设重庆嘉华嘉陵江大桥对公司的持续发展是有利的,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与重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签订《重庆嘉华嘉陵江大桥 B O T模式投资建设协议书》(详见公司临时公告“临2004-13”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授权公司总经理王庆瑜先生在协议上签字。本次所签订的 B O T协议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将解除公司与重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签订的 B T模式建设总承包合同。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如下:
    1.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4年10月22日上午9:30
    会议地点: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2.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审议公司与重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签订的《重庆嘉华嘉陵江大桥 B O T模式投资建设协议书》
    3.会议出席对象:
    (1)2004年10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4.会议登记办法:
    (1)国家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时间:2004年10月20、21日
    联系地址: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号;
    邮政编码:400060
    联系人:刘爽朗先生
    联系电话:023-62803632
    联系传真:023-62909387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附件一: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人出席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