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10日上午9:30分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名,到会董事8名,独立董事王格放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2,500万元人民币发起设立重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内容如下:
    日前,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基金字[2003]109”号文《关于同意筹建重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我公司参与发起设立“重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筹建的重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信基金)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拟出资2,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5%。其他发起人有: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邢台轧辊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占其注册资本的30%、25%、20%,所有股东均以现金方式出资。该基金的经营范围为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依法可以从事的其它业务。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存续时间为永久存续。
    基金管理行业在我国是一个方兴未艾的朝阳行业,发展潜力巨大。此项投资有利于分散公司的经营风险,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投资2,500万元人民币参与发起设立重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由于公司系和大股东重庆国信共同发起设立重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及关联交易,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派出的两名董事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未参加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