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3月6日下午4:00在 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 监事会主席黄传骅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 议,会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同意《公司2001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同意《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职务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 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 时,思想开拓,工作勤奋努力,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有独立财务帐册,进行独立核算,财务报告客观 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0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对本次重庆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本公司2001年度财务报告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及报告无异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有变更, 变 更程序是合法的。
    4、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平的,未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是规 范的。
    5、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本公司监事会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 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0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