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王格放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重庆通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内容如下: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重庆通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25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50%)股权以1.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重庆国恒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