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5年10月8日收到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渝国资产[2005]160号),公司股权分置方案已获重庆市国资委批准。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