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的通知发出,改革说明书、独立董事意见函、保荐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等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公告之日起停牌, 自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完成沟通协商程序后,不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董事会应当做出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应当在改革说明书、独立董事意见函、保荐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做出相应调整或者补充说明并公告后,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公司董事会应当再次申请公司股票停牌。停牌期间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止。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9月1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5年9月10日以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书面委托,公司决定于2005年10月14日在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召开公司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0月14日上午9: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12日~2005年10月14日9:30~11:30;13:00~15:00,即2005年10月12日~2005年10月14日的股票交易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审议事项: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方案需要获得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且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为通过。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未参与本次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或虽参与本次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的股东,如股东会决议获得通过,仍须按表决结果执行。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采取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的形式,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力,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有关征集投票权的具体事宜详见9月12日公告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征集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征集人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及委托征集人投票,以委托征集人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征集人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八)提示通知: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二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提示通知,二次提示通知时间分别为9月30日和10月11日。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于2005年9月29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十)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的通知发出,改革说明书、独立董事意见函、保荐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等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公告之日起停牌, 自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完成沟通协商程序后,不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董事会应当做出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应当在改革说明书、独立董事意见函、保荐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做出相应调整或者补充说明并公告后,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公司董事会应当再次申请公司股票停牌。停牌期间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止。
    (十一)公司董事会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将通过拜访机构投资者、媒体见面会、召开股东沟通会、路演等方式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协商。
    (十二)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05年10月13日到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2005年10月13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
    邮政编码:400060
    联 系 人:刘爽朗先生
    联系电话:023-62803632
    联系传真:023-62909387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11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 数量说明 738106 路桥投票 1 A股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重庆路桥 1 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路桥股份”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106 买入 1元 1股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106 买入 1元 2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并根据所列议案按照以下授权行使表决权。
    通知议题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