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0年3月20日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中会议内容原为:
    (1)审议《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0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6)审议《公司2001年度增资配股预案》;
    (7)审议《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投向及可行性议案》
    (8)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何廷昌先生、 喻安道先生辞 去公司董事,聘任程锋海先生、熊广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决议”。
    现更正为:
    (1)审议《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0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7)审议《公司2001年度增资配股预案》;
    (8)审议《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投向及可行性议案》。
    (9)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何廷昌先生、 喻安道先生辞 去公司董事,聘任程锋海先生、熊广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