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4月2日在上海紫金山大酒店召开,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4年5月10日上午9时30分
    3、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芦墟镇汾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人事聘免的议案;
    7、审议《董事会续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4年4月26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江苏苏州竹辉律师事务所李国兴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3、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04年4月29日(8:00-11:00,13:00-16:30)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至本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人出席时需持有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江苏省吴江市芦墟镇汾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215211
    3、联系电话: 0512-63272489
    传 真: 0512-63271866
    4、联 系 人: 朱云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