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4月2日在上海紫金山大酒店召开,会议由莫林弟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王志刚先生因事委托董事李喜来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修改公司坏帐准备计提范围的议案:
    坏帐准备的计提范围由原来的应收帐款和其它应收款修改为应收帐款和其它应收款扣除汇总、合并范围内的内部往来款。
    五、审议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58662661.08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公积金5866266.11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2933133.0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283794.21元,2003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1147056.13元。
    公司拟以200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721104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27211046.20元。建议本年度提取10%任意盈余公积金,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200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公司投资组建苏州永鼎投资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筹建房产项目的议案:
    公司以9500万元投资组建苏州永鼎投资有限公司,并持有其95%股权,其余5%股权由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主要从事基础设施投资、房地产投资、高新技术、工农业投资等。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筹建定销房及别墅房开发,目前正在筹建阶段,计划第一期投资7500万元。
    九、审议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人事聘免的议案:
    董事王志刚先生、李喜来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续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于2004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
    以上议案一、三、五、七、十、十一需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