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6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选举莫林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提名顾国文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聘任朱其珍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费瑞先生、彭美娥女士、韦祖国先生、冯华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彭美娥女士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决定于2003年7月7日召开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3年7月7日上午9时30分
    3、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芦墟镇汾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董事会提名顾国文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3年6月26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江苏苏州竹辉律师事务所李国兴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3、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03年7月2日(8:00-11:00,13:00-16:30)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至本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人出席时需持有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江苏省吴江市芦墟镇汾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215211
    3、联系电话:0512—63272489
    传真:0512—63271866
    4、联系人:陈丽娟朱云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回执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三年六月四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回执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回执
    截止------年-----月-----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顾国文先生:1957年出生,大专文化,现任苏州信越聚合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吴江市芦墟镇乡政府干事,芦墟镇农工商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苏爱世克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附件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顾国文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六月四日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顾国文,作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顾国文    二OO三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