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收购宜昌明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75.14%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本公司向湖北红旗电工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宜昌明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75.14%股权事项。监事会认为:此次定价是在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基础上确定的,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变更配股项目计划投向,用于收购宜昌明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本公司变更配股项目:不对称数字用户线项目、特种光纤项目、光纤有源器件项目的投资,转而以13657万元募集资金收购宜昌明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75.14%股权的议案。对此,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此次作出变更募集资金计划投向的决定,是本着积极、认真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和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作出的投资决策,有利于公司拓展新的产品领域,增强主营业务抗风险能力,因此符合股东利益和公司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三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