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4月1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慰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06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议案一、二、三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七年四月一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