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1日下午在汽车大厦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8人,委托1人(独立董事段祺华先生委托独立董事谢荣先生)。会议由董事长胡茂元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部分呆滞资产核销的议案。
    随着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公司所属汽车齿轮总厂有部分老产品(属呆滞资产)已无法满足新车型的需要,而其所对应的车型也已经淘汰。为夯实企业资产,决定对该批呆滞资产予以核销,总计金额3,531,677.04元,其中外购商品1,521,418.50元,产成品631,492.88元,外贸产品1,378,765.66元。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四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