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内容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1日下午1时在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松涛路563号A幢1层(张江海外创新苑礼堂)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共计63人,代表公司股份5,811,184,3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70643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方式为现场表决,由董事长胡茂元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豪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5,811,184,2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8%,反对0股,弃权10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5,811,184,2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8%,反对0股,弃权10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股数5,811,184,2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8%,反对0股,弃权100股。
    (四)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股数5,811,101,2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70%,反对83,000股,弃权100股。
    以公司2006年年末总股本6,551,029,090股为基准,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60元(含税),计1,048,164,654.40元。
    (五)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5,811,184,2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8%,反对0股,弃权100股。
    (六)审议通过了《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股数5,811,184,2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8%,反对0股,弃权10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同意股数319,541,673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9%,反对0股,弃权100股。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同意股数5,811,184,2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8%,反对0股,弃权100股。
    附件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股数5,811,184,2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8%,反对0股,弃权100股。
    附件二《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股数5,811,184,2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8%,反对0股,弃权100股。
    附件三《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股数5,811,184,2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8%,反对0股,弃权10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股数5,810,884,2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36%,反对0股,弃权300,100股。
    以上一至九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07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三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和三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中豪集团(上海)事务所王辉律师、祝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议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