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1月12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记者吴琼的文章--“上海汽车年终交卷‘三冠’在手”,文中提到“预计上海汽车能超额完成此前公布的盈利预期。此前,上海汽车预计,上汽股份核心资产置入后,其加权每股收益将达到0.385元”。公司2006年的财务报表尚在编制中,有关2006年的经营情况及盈利数据将在2006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目前尚无确切盈利数据。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将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