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于 2001年9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黄国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修改公司2001年配股方案中部分内容的预案
    ⒈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公司原于2001年5月22日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1 年配股预 案,其中配股基数为公司2000年末总股本70630万股,配股比例10:1.5, 共计可配售 股份10594.5万股。现拟将原配股预案修改为如下内容:配股基数仍以公司2000 年 末总股本70630万股不变,配股比例修改为10:2.5,共计可配售股份17657.5万股,其 中法人股可配售6497万股,社会公众股可配售11160.5万股,拟以现金方式自愿认购。 流通股可配售部分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包销。
    ⒉ 配股价格区间
    公司原定配股价格区间为6-8元/股,现拟修改为4-5元/股。
    ⒊ 原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持不变。考虑到配股比例和价格区间调整因素, 在项目资金需求总量和募集资金总量之间存在一定差额,若不足,将由公司自筹资金 给予弥补,若剩余,则将剩余资金作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⒋ 原配股预案的其它方案保持不变。
    ⒌ 提请公司200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 的其它事宜。
    ⒍ 修改后的配股预案尚须经公司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二、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