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送红股1股、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扣税前每10股现金红利0.30元,扣税后每10股现金红利0.04元
    ●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14日
    ●除息(除权)日:2004年6月15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4年6月1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18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4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大会决议刊登于2004年5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现将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为:以2003年末总股本1698053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分配22074697.71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93712510.3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共计转增16980537股。
    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社会公众股股东由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因此,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非流通股的国家股、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0.30元。
    公司公告的股本总数169805367股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股本数量169805417股存在50股的差异。经核实,形成该差异的原因是公司历次送股、配股时尾数收取所致。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股本数量169805417股为准。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14日
    2、除息(除权)日:2004年6月15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4年6月16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18日
    三、分派对象
    截止2004年6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国家股、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红股、转增股本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通过计算机网络向股权日在册股东自动计入股东帐户。分配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股份按数量大小顺序排列,数量相同的由计算机系统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登记为1股,直至完成全部分配方案。
    五、本次分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本结构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国家拥有股份 13574407 2714881 16289288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61226960 12245392 73472352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74801367 14960273 8976164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95004050 19000810 114004860 2、境内上市外资股 3、境外上市外资股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95004050 19000810 114004860 三、股份总数 169805417 33961083 203766500
    六、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按新的股本总数203766440股摊薄计算,本公司2003年度每股收益为0.51元。
    七、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825-2210089
    联系传真:0825-2210017
    联系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明月路88号
    邮政编码:629000
    八、备查文件
    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