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2004年4月1日召开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六届七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04年5月13日上午9时。
    会议地点:四川省遂宁市明月路88号,四川明星康年大酒店27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2004年2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04-03);
    5审议《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份条款的议案》;
    6、审议《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参加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2、200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合法委托代理人。
    四、股东登记
    符合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于2004年5月8日至12日到四川省遂宁市明月路88号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本公司不接受股东以电话方式登记。
    1、以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
    邮寄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明月路88号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 编:629000
    2、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
    传 真:0825-2210017
    联系人:王全; 联系电话:0825-2210017; 传真:0825-2210017
    五、注意事项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个人股东登记信函或传真中需写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本人授权他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的,还需写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4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字/盖章: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