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1日在公司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十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及董事代理人9名,董事王晞委托陈继辉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银行借款2亿元的议案
    为了保障过军渡项目工程顺利进行,确保首台机组如期发电,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借款2亿元,用于过军渡项目建设,借款期限为12年。本次借款以过军渡电站资产作抵押。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循环使用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2005年、2006年以来,公司以三星水电厂固定资产作抵押,分22次在中国农业银行遂宁市分行累计贷款2.8亿元。为确保公司的正常、稳定运行,董事会同意循环使用该2.8亿元流动资金贷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对四川明星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四川明星水电建设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现有注册资本2268万元,本公司持有1642万元。随着国家对施工企业管理日益严格和规范,为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施工企业资质对注册资本金的要求,有利于该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以现金800万元的方式增加对该公司的投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四川明星水电建设公司注册资本2442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79.6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