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明伦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债务纠纷,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453.68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8.14%,被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拍卖于2006年9月25日进行,四川明珠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竞得该部分股权。详见2006年9月26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临2006-32),2006年9月28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拍卖结果公告》(临2006-33)。
    由于公司原控股股东深圳市明伦集团有限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涉嫌合同诈骗,相关人员已被司法机关逮捕,该公司实际上已停止运作,因此,深圳市明伦集团有限公司无法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编制和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