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次股东大会于1997年8月30 日在四川省遂宁市 邮电大厦会议室举行,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共142名,代表股份3332.04万股, 占公司 6182.32万股的53.9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大会审议通过 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1996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1996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1994年度财务预算和公司1995年度、 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在现有股本6182.32万股的基础上,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尚余18489649. 95元列入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分配,送股的具体时间办法另行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第四十条修改为"董事会是公司日常议事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 公司董事 会成员十一人。"
    第十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公司股本总额为8655.248 万元人民 币,全部划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六条修改为"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为4595.248万股,占总股本的52. 09%, 分别由下列单位持有。
    1、四川省遂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2898.784万股,占总股本的33.49%。
    2、其余1696.464万股由35家法人单位持有,占总股本的19.6%。"
    第十七条修改为:"公司股份除发起人持有的部分外,其余4060万股 由社会公众 持有,占总股本的46.91%。"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
    选举王和平、李玉常、李加贵、何庆联、张万富、陈光金、周秀华、费庆伦、 蒋福贵、税国民、薛居树等11人为董事。
    选举卢赐华、张晓耕、徐宽民等3人为监事(另外2名王益明、 冉东升已由职工 代会选举产生)。
    六、审议通过了修改建白禅寺电航工程的决议。
    七、审议通过了200万元参股四川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