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五次董事会于2004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讨论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建设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下属子公司使用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建设银行北京分行海淀支行申请19亿元人民币集团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其中8.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指定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公司同意在指定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上述额度时为其提供担保。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清华同方微电子有限公司提供伍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清华同方微电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海淀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授信额度将用于微电子公司第二代身份证芯片产品的生产供货。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同方数字电视项目壹亿元专项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为期一年的壹亿元专项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授信额度将用于深圳同方数字电视机产品的研制、生产和市场推广。
    特此公告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