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购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光学”)所持有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科技”)9,979,262股股份,该股份为非流通的一般法人股。泰豪科技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简称:泰豪科技,股票代码:600590。
    ●交易标的名称:泰豪科技玖佰玖拾柒万玖仟贰佰陆拾贰股法人股份。
    ● 交易金额:人民币19,359,768.28元。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与凤凰光学的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公司增持泰豪科技,旨在抓住发电机组、楼宇电气等相关行业快速发展的市场契机,以提高公司在该领域的产业规模和竞争力,将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04年9月15日与凤凰光学在江西省上饶市签定了《股权转让合同》,受让凤凰光学所持有泰豪科技玖佰玖拾柒万玖仟贰佰陆拾贰股法人股权,占泰豪科技总股本的5%。
    本次受让完成后,泰豪科技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持有公司股票的法人股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转让前持股 转让前 转让前持股 转让后 备注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4885.48 24.48 5883.40 29.48 法人股 江西清华泰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838.59 19.23 5332.37 26.71 法人股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3489.63 17.48 0 0 法人股 江西大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872.41 4.37 1870.33 9.37 法人股 江西三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97.93 3.50 697.93 3.50 法人股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174.48 0.87 174.48 0.87 法人股
    本次股权转让预案已经凤凰光学于2004年9月15日召开的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制A股上市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光学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熙晏
    注册资本:237,472,456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362301158310586
    主营业务:光学镜头、照相器材、望远镜、钢片快门、水晶饰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光学原材料、仪器零配件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合同双方法定名称
    (1)股权出让方: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股权受让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签署日期:2004年9月15日
    3、交易标的:凤凰光学截至2004年6月30日止持有的泰豪科技玖佰玖拾柒万玖仟贰佰陆拾贰股法人股股权,本次交易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泰豪科技2004年6月30日的净资产值为准,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1.94元,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9,359,768.28元。
    4、交易金额:人民币19,359,768.28元。
    5、股权转让基准日:2004年6月30日
    6、交易结算方式: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合同签署后向出让方支付该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50%,合计人民币9,679,884.14元;受让方应在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完成后向出让方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9,679,884.14元。
    7、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日期:《股权转让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8、定价政策:根据法人股公司的整体状况及出让方与受让方协商意愿,在保证投资资产盈利的前提下,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泰豪科技2004年6月30日的净资产值为准,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1.94元,转让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9,359,768.28元。
    四、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增持泰豪科技,旨在抓住发电机组、楼宇电气等相关行业快速发展的市场契机,以提高公司在该领域的产业规模和竞争力,将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合同》。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