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八次董事会于2002年4月25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 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讨论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四、审议通过《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2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时整。
    2、会议地点:同方大厦三层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审议董事会2001年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2001年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2001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4)审议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审议关于监事会成员变动及增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8)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有关内容请阅读2002年3月26日和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报刊登的公司公告。
    4、参加办法:
    (1)凡2002年5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被委托人持委托人证券帐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法人股股东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出席会议的股东请 于5月23日至24日期间到本公司大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会议。
    (4)联系事项:
    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同方大厦A座二层
    联系电话:(010)62789888转8095、8097(010)86251188
    传真:(010)62789765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孙岷先生、宋强先生
    (5)注意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