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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曾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公司投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事宜。2002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投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投资建设广州珠江电厂LNG联合循环工程发电项目事宜。全体董事都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同意投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
    (一)根据公司在巩固、壮大基础设施产业的基础上逐步介入金融业等产业的发展战略,为加大公司资本经营力度,增加公司投资项目利润来源,同意公司作为中信实业银行改制及增资设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之一,并将成为第二大股东。公司将投资9.954亿元人民币认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6.3亿股。折股价格为每股1.53元人民币,另按每股0.05元人民币缴纳改制及增资相关费用。
    中信实业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亿元,经过历次增资,中信实业银行现有注册资本为43.1327亿元。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是中信实业银行的唯一股东,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改制及增资由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通过发起设立方式,设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实业银行成立十五年来,各项业务持续发展,并依托中国中信集团公司综合经营优势,形成业内独特竞争优势。目前,中信实业银行在全国拥有360多个分支机构。中信实业银行成立十五年以来,全行各项存款年均增长32.2%,各项贷款年均增长28.9%,资产总额年均增长28.7%,税前利润增幅年均为28.2%。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截止2001年12月31日,中信实业银行总资产为2870.88亿元,贷款总额为1558.04亿元,存款总额为2301.15亿元,净利润为12.03亿元。
    (二)同意《关于设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发起人协议。
    (三)本次投资价款的支付方式
    公司此次投资资金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后,将付至发起人协议规定的指定帐户。
    (四)资金来源
    公司此次投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五)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投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事项。
    二、《关于同意投资建设广州珠江电厂LNG联合循环工程发电项目的决议》:
    (一)为进一步壮大公司电力产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广州珠江电厂燃用液化天然气(即LiquidNatureGas,简称LNG)联合循环工程发电项目。公司于近日获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广州珠江电厂LNG联合循环工程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2×30万千瓦等级,并预留再扩建2台同类型发电机组的场地。该工程静态总投资为278546万元(最终以国家计委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总投资额为准,若有出入将作相应变更);项目总投资的25%即69636.5万元为资本金,由公司全资投入;其余的208909.5万元由公司融资解决。该工程项目拟在2003年6月开工,将于2006年投产。
    (二)同意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负责广州珠江电厂LNG发电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电力的生产、销售。
    (三)资金来源
    公司此次投资广州珠江电厂LNG联合循环工程发电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四)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投资建设广州珠江电厂LNG联合循环工程发电项目事项。
    三、《关于同意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