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广州证 券监管办公室广州证监函〖2000〗177号文初审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公司字〖2000〗183号文核准,将于近日开始实施。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刊登 在2000年11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为方便 广大投资者,现就该《配股说明书》刊登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配售股票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
    3、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13元。
    4、配售比例及配售数量:以1999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119,880万股为基数, 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票,共计可配股份35,964万股。其中, 国有 法人股股东可配售30,564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5,400万股。经国家财政部财 管字〖2000〗257号文批准,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唯一的国有法人股股东全部 放弃配股权。本次配股实际配售数量为5,400万股。
    5、股权登记日:2000年12月8日。
    6、除权交易日:2000年12月11日。
    7、配售对象:2000年12月8日下午收市后, 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 在册的“广州控股”全体普通股股东。
    8、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0年12月11日至2000年12月25日(期内券商营业日) ,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股权。
    9、配股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配股时间内,在股票指定证券商处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
    10、缴款办法: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公司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时, 凭本人身份 证、股东帐户卡,填写“广控配股”申报单,交易代码为“700098”,每股价格13 元 人民币, 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社会公众股配股比 例(0.3)后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11、对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社会公众股逾期未被认购的部份按《配 股承销协议》由券商包销。
    12、获配股份的交易:本次获配股票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时间, 将于本次配 股工作结束后于股份变动公告中另行公告。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 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
    关于本次配股的详细资料,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2000年11月25 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