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发展集团")根据《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关于增持股份的承诺,于2005年8月22日在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票,增持的股票数额为151,431,5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35%,所用的增持资金总额为656,664,141.11 元,发展集团已于2005年8月23日就增持事宜作出公告。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发展集团在作出增持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本公司的股票,重新实施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日期为2005年8月25日,直至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每股4.35元或10亿元资金用尽。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