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广州电力”股份截止过户日期:1994年4月1日;除息日期:1994年4月4日。
    本次派息期间,“广州电力”股票不停牌。
    在1994年3月28日到1994年4月8日期间不办理“广州电力”股份转托管业务
    根据1994年3月19日本公司第二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议案,现将本公司1993年度分红派息事宜公布如下:
    1、年度股利:1993年度股利全部以现金派发,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0.50元。
    2、截止过户日期:1994年4月1日(星期五)。凡该日闭市交割后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登记系统记载之股份和未托管但登记在册的股份均享受上述派发之现金股息。
    3、股息领取:
    (1)、凡1994年4月1日持有本公司股份且办理托管手续之股东于1994年4月8日后到原托管券商处领取或打印资金存折。
    (2)、未办理股份托管但登记在册的股东,凭原始股权凭证及法人注册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到本公司可流通法人股股份确认登记部门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办理确认手续后来我公司领取现金股息。
    注:本公司本次分红派息方案根据经“羊城会计师事务所”(94)羊查字第2530号验证的1993年度终期业绩制定。
    
广州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1、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联系电话:7654061
    联系人:何海@
    2、本公司联系电话:7765139—1110
    联系人:李博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74号西部大酒店11楼1110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