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3年6月30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汪力成董事长主持,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
    2、审议通过了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董事会决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战略委员会由汪力成、王文忠、李长盛、吴朝晖组成,汪力成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由辛金国、甘为民、孙水坤组成,辛金国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由甘为民、吴朝晖、汪力成组成,甘为民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辛金国、吴朝晖、金时文组成,辛金国任召集人。
    以上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将报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批准。
    3、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董事会决定授予公司董事长以下权力:
    (1)银行资金借贷:单笔不超过3000万元,年度累计总额不超过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预算的借贷总额。
    (2)担保: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年度余额不超过公司上年度净资产值50%的担保,年度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预算的担保总额。
    (3)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理:单笔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相同事项按照累计额计算),年度累计总额不超过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预算的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购置处理总额。
    4、审议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5、批准沈水林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的申请。经汪力成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请刘德春先生(个人简介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总裁。
    6、审议通过了公司《总裁权责细则》。
    7、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公司部门机构设置调整的议案。
    8、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草案》。
    9、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公司电力信息化业务和电力市场业务的发展计划。
    
特此公告。    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7月1日
    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对任命刘德春先生为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长汪力成先生提名刘德春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在对刘德春先生的个人资料进行了审查之后,本独立董事认为刘德春先生符合公司《章程》对总裁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出任公司总裁职务的条件,同意公司董事会聘请刘德春先生为公司总裁。
    
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辛金国
    吴朝晖
    甘为民
    2003年6月30日
    二、刘德春先生简历
    刘德春,男,44岁,中共党员,经济师,本科学历,浙江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在读。1976年9月至2003年1月期间在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过工艺流程设计员、经营科科长、副总经理、总经济师、董事等职务,具有生产管理、经营管理、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