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2年12月30日接第三大股东海南昌银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海南昌银")通知,海南昌银于当日与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浙江国信")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02年12月30日,海南昌银与浙江国信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海南昌银以每股1.10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174093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08%)华立科技法人股转让给浙江国信,股份收购款19150291.60元由浙江国信以现金形式支付给海南昌银。《股权转让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双方不能在协议生效后的一个月内完成股份的过户手续,则该协议自动终止。转让双方的具体情况详见双方的《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本次股份转让前,公司主要股东的持股情况是:
名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1、 华立集团有限公司 33000000股 28.58% 2、 海南恒泰集团有限公司 22510423股 19.50% 3、 海南昌银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7409356股 15.08% 4、 海南银泰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3411075股 2.95% 5、 海南富华房地产开发公司长沙分公司 2413497股 2.09%
    本次股份转让的手续完成后,浙江国信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7409356股,是本公司的第三大股东,届时公司主要股东的持股情况是:
名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1、 华立集团有限公司 33000000股 28.58% 2、 海南恒泰集团有限公司 22510423股 19.50% 3、 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7409356股 15.08% 4、 海南银泰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3411075股 2.95% 5、 海南富华房地产开发公司长沙分公司 2413497股 2.09%
    本次股份转让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发生。
    特此公告。
    附:转让双方《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立科技
    股票代码:600097
    报 告 人:海南昌银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住 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220号
    通讯地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220号
    联系电话:0898-26623237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 2002年12月30日
    特 别 提 示
    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报告人所持有、控制的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报告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报告人介绍
    一、报告人基本情况
    1、 名称:海南昌银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 注册地:石碌镇(人民北路220号)
    3、 注册资本:2500万元
    4、 营业执照注册号:4600311000184
    5、 机构代码:20162183-1
    6、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7、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工农业投资开发,旅游,娱乐业,经销建筑材料,土特产品,五金交电。
    8、 经营期限:自1996年12月24日至2003年5月23日
    9、 税务登记证号码:460031201621831
    10、股东构成情况
    报告人的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由中国农业银行昌江县支行和文德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其中,中国农业银行昌江县支行的出资额为24995000元,文德先生的出资额为5000元。
    联系方式: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220号
    二、报告人的董事情况
姓 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任职和兼职情况 地区的居留权 钟龙标 中国 海南省昌江县 否 董事 王世武 中国 海南省昌江县 否 董事 伍志忠 中国 海南省昌江县 否 董事 钟卫 中国 海南省昌江县 否 董事 林贻忠 中国 海南省昌江县 否 董事 杨德招 中国 海南省昌江县 否 董事 李向导 中国 海南省昌江县 否 董事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报告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章 报告人持股变动情况
    报告人在此次持股变动前,共计持有17409356股华立科技法人股,占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15.08%,为该公司第三大股东。
    2002年12月30日,报告人与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报告人以每股1.10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17409356股华立科技法人股全部转让给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款19150291.60元由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给报告人。《股权转让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双方不能在协议生效后的一个月内完成股份的过户手续,则该协议自动终止。
    截至本报告提交日,报告人对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有未清偿的负债、未解除的担保等情形。本次股份转让的手续完成后,报告人将不再持有华立科技股份。
    第三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报告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华立科技挂牌交易的股份的行为。
    第四章 备查文件
    1、 报告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 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协议以及其他相关的文件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 李向导
    海南昌银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签注日期:2002年12月30日
    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立科技
    股票代码:600097
    报 告 人: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杭州市延安路515号浙信大厦
    通讯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15号浙信大厦
    联系电话:0571-85069227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 2002年12月30日
    特 别 提 示
    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报告人所持有、控制的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报告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报告人介绍
    一、报告人基本情况
    1、 名称: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地:杭州市延安路515号浙信大厦内
    3、 注册资本:83800万元
    4、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1002406
    5、 机构代码:14291236-3
    6、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7、 经营范围:经营信托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有效期至2005年5月16日)
    8、 经营期限:1979年8月27日设立,无期限限制
    9、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000142912363
    10、股东构成情况
    报告人注册资本83800万元,由8个股东共同投资组建。其中,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7099.82万元,出资比例为56.20%;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出资5202万元,出资比例为6.21%;浙江省丝绸进出口公司出资3000万元,出资比例为3.58%;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出资比例为3.58%;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出资3207.73万元,出资比例为3.83%,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出资1156.45万元,出资比例为1.38%;浙江省房地产开发公司出资1134万元,出资比例为1.35%,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23.87%。
    联系方式:杭州市延安路515号浙信大厦
    二、报告人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报告人的控股股东为浙江国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控制人为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三、报告人的董事情况
姓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任职和兼职情况 洪吉根 中国 浙江杭州 否 董事长 李宏声 中国 浙江杭州 否 董事 陈帆 中国 浙江杭州 否 副董事长 周雄 中国 浙江杭州 否 董事 翁新孟 中国 浙江杭州 否 董事 黄金明 中国 浙江杭州 否 董事 施倩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李友 中国 上海 否 副董事长 王立华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沈志云 中国 杭州 否 董事 童云芳 中国 杭州 否 董事 凌人才 中国 杭州 否 董事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报告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章 报告人持股变动情况
    2002年12月30日,报告人与海南昌银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报告人以每股1.10元的价格购买海南昌银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7409356股华立科技法人股,股份收购款19150291.60元由报告人以现金形式支付给海南昌银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双方不能在协议生效后的一个月内完成股份的过户手续,则该协议自动终止。
    本次股份收购的手续完成后,报告人将持有17409356股华立科技法人股,占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15.08%,为该公司第三大股东。
    第三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报告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华立科技挂牌交易的股份的行为。
    第四章 备查文件
    1、 报告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 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协议以及其他相关的文件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 陈帆
    
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签注日期:200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