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0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1425万元收购北京卡斯特 开放系统控制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卡斯特”)95%股权的决议。 公司在办理 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过程中,因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单个股东 的出资比例不得高于80%,故公司目前已先期受让北京卡斯特80%的股权并完成工商 登记变更,即将支付对应股权收购价款。
    特此公告
    
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