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7月17 日接第二大股东海南恒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恒泰集团”) 通知,日前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2000)金经初字第268 号民事裁定书解除了对 恒泰集团持有的ST恒泰社会法人股1151 万股的冻结, 随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0)海中法执字第278、279、280、281号民事裁定书和(2001)海中法执字第57 号民事裁定书对上述已解冻股份重新全部予以冻结。恒泰集团持有的其余ST恒泰社 会法人股仍处于冻结状态。
    特此公告
    
海南恒泰芒果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