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恒泰芒果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997年6月7日上午9 时在海 南省海口市泰华酒店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参加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68人,代表股份8064.37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85%,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之比例规定。
    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海南恒泰芒果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的报告》;
    二、通过了“设立海南恒泰芒果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通过了《海南恒泰芒果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选举李长盛、文德、李长正、陈志贤、杨萍(女)、刘忠民、吴三周、刘志 山、王作义、殷格非、贺志力为公司董事,组成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五、选举何志鹏、徐琼(女)、林爱英(女)、童欣生、闫华为公司监事, 组成第 一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六、通过了“关于公司社会公众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七、通过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海南恒泰芒果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