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12月8日10: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2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董事齐志刚先生及独立董事甘为民先生因出差在外,分别委托刘德春先生及辛金国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刘德春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董事会就以下事项进行了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经表决,关联董事刘德春、齐志刚、金美星、肖琪经回避表决,公司其余3名董事均同意,没有反对和弃权。审议并通过了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华科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杭州天泽实业有限公司95%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经表决,关联董事刘德春、齐志刚、金美星、肖琪经回避表决,公司其余3名董事均同意,没有反对和弃权。审议并通过了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浙江华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45%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经表决7票同意,没有反对和弃权。审议通过了2006年12月25日《关于召开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会议时间:2006年12月25日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18号,华立科技大楼1楼会议室
    3、会议议题:
    1) 审议《关于转让杭州天泽实业有限公司95%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转让浙江华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45%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
    4、出席对象:
    2006年12月1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公司律师,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记者。
    5、登记办法: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于2006年12月22日办理股东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凭股东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代理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或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8月22日前送达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6、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18号
    7、联系电话:0571-88471777 传真:0571-88471666
    8、联系人: 赵晓兵
    9、与会股东住宿、膳食、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2月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议决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单位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时间: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