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次监事会于2004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7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含监事会主席顾光宗先生因事委托监事吕文先生主持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公司2004年利润分配预案;
    四.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五.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2003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运作,重大决策程序合法,财务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未发现董事、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03年度境内、境外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未发现虚假因素;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的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
    六.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七.公司担保管理暂行办法;
    八.常州华源蕾迪斯有限公司扩建20万吨瓶级聚酯切片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九.常州化纤公司实施新型PTT纤维纺丝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十.公司拟继续与"外高桥股份"互为担保的议案;
    十一.公司200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3年度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有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十二.2004年工作意见(建议)。
    上述三、八、十共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