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根据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1996)21号文《关于同意上海华源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11500 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批复》及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 (1996)112号文《关于同意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在B股发行中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的复函》的批示,并依据本公司第一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已在八月二十三日全 部完成1500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超额配售工作, 至此本公司的股本总额由18353 万股调整为19853万股,其中发起人股为8353万股,占总股本的42.07%,境内上市 外资股(B)股11500万股,占总股本的57.93%。此次超额配股完成后, 已由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华业字(96)第1000号验资报告,董事会根据第一届股东大会授权对 章程中有关股本的章节已作修改,有关公司股本结构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