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0.05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其中个人持有流通A股扣税后,每股 派0.04元人民币现金红利;B股每股派0.006041美元现金红利(按2002年5月30日汇 率1美元=8.2766元人民币计算)。
    ·股权登记日为2002年7月11日(A股),2002年7月16日(B股)。
    ·除息日为2002年7月12日。
    ·现金红利到帐日为2002年7月18日(A股),2002年7月23日(B股)
    一.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2年5月 29 日召开的 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以2001年末公司总股本49175.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0.05 元人 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其中个人持有流通A股扣税后为每股派0.04元人民币现金红 利,B股每股派0.006041美元现金红利(按2002年5月30日汇率1美元=8.2766元人民 币计算)。
    2.发放年度:2001年。
    3.发放范围:发起人法人股股东,2002年7月11日下午收盘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2002年7月16 日下午收盘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最后交易日为2002年7月11日)。
    4.每股税前红利为0.05元人民币。其中B股每股派0.006041 美元现金红利(按 2002年5月30日汇率1美元=8.2766元人民币计算)。
    5.对于个人持有流通A股股东,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 利为每股0.04元;对于持有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及发起人法人股股东, 实际派发现 金红利为每股0.05元。
    三.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2年7月11日,A股除息日为2002年7月12日, 红利发放日 为2002年7月18日。
    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2年7月11日,B股除息日为2002年7月12日,B 股股权登记日 为2002年7月16日,红利发放日为2002年7月23日。
    四.分派对象
    2002年7月11 日下午收盘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A股股东和2002年7月16日下午收盘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B股股东(最后交易日为2002年7月11日)。
    五.分配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 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 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 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妥指定交易的投资者,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为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发 放。
    3.发起人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六.有关咨询办法
    地址:浦东陆家嘴东路161号招商局大厦31楼
    咨询机构:公司计划财务部 联系人:胡亚萍
    电话:021-58781034 传真:021-58825887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