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1年6月12日召开的 2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以2000年末总股本49175.4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含税),计分配红利49175400.00元。剩余未分配 利润65116042.65元结转下一年度。B股红利以美元支付,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按2001 年6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1美元兑换8.2771元人民币” 计算(每股派发0.012082美元)。
    二、分红派息对象
    2001年7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 股东和2001年7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 股股东。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A股:7月16日为股权登记日,7月17日为除息日,7月24日为红利发放日。
    B股:7月16日为最后交易日,7月17日为除息日,7月19日为股权登记日,7 月 24日为红利发放日。
    四、分红派息办法
    1、应派发给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扣税后每股0.085 元)及代理发 放红利手续费,由本公司足额划入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的指定银行帐户。上 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通过清算体系在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将红利划 入券商清算帐户。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以在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 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上海证 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托管,待其办理完全面指定交易后即可在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 取现金红利。
    2、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及代理发放红利手续费,由本公司足额划入上海证券中 央登记结算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通过清算系统向B 股股东支付应得的红利。
    3、发起人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计划财务部
    联系人:胡亚萍
    电话:021-58781034传真:58782028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