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 于1996年7月18日在上海市溧阳路255号中国华源大厦十楼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东代表的股权数为12049.22万股,占股份公司股权总数的65.65%。 本次会 议主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肖宝恒先生代表股份公司筹委会所作的关于上海华源股 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中国华源集团作为主发起人对股份公司的筹办设立做了大量富有成 效的工作。在筹办过程中,股份公司还得到了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 浦东新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关心和指导,得到了境内外券商、各中介机构的鼎力相 助。股份公司要按照规范化股份制企业进行运作,以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利润最大 化为中心,大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提高企业产品水平和营销水平,加快实现 资本积累,壮大公司实力,以“一条龙大化纤工程”的崭新概念树立起良好的上市 公司形象。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章程。
    会议认为,股份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规定。
    三、会议选举产生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选举周玉成、吴云生、肖宝恒、 张涌鹤、俞朝阳、宋建文、董立民、张建忠、王致和、姚学纶、王锡炯、季崇威、 江星、王关根、吕振远为董事。
    四、会议选举产生了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选举邹木法、张建瑛、赵大川、 吕颂宪、刘盘荣为监事。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投向的报告。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抵作股款财产作价情况的报告。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申请上市的报告。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确认有关法律文件有效性的报告。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司设立登记相关事项的报告。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实施“超额配售计划”的报告。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收购华昌染工部分股票的报告。
    会议认为,根据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报告》、上海市资产评 审中心(1996)157号文以及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1996)95号精神, 股份 公司成立以前原发起人单位的利润,由原发起人单位分配、清算。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