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6月5日、6日、7日)收盘价格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目前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亦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