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关于附条件的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的议案》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因公司股改方案尚需获得国家商务部批准,2007年1月22日后公司A股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公司刊登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通知、召开和出席情况
    2006年12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上发出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07年1月22日上午,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上海双拥大厦三楼会议厅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朱春林董事总经理主持本次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3名,代表股份165,772,28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3.7104 %。其中内资股股东89名,代表股份165,110,716股,占内资股股份总额的57.9836%;外资股股东4名,代表股份661,570股,占外资股股份总额的0.319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附条件的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的议案》,其中"条件"是指该转增股本仅在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后方予实施。
    三、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 165,119,004 3,861 649,421 99.6059% 其中:内资股股东代表股份 165,109,934 661 121 99.9995% 外资股股东代表股份 9,070 3,200 649,300 1.3710%
    四、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小耘律师事务所胡志强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小耘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小耘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