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于1997年3月25日刊登了关于召开1996 年度股 东大会的公告(以下称“原公告”),鉴于公司董事会于1997年4月9日就公司 1997 年度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事宜召开了临时董事会并作出了决议,特对原公告作 补充说明并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中的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会议办法不变。
    二、原公告中的会议议程增加一项:审议公司1997年度A股发行、上市及相关事 项的预案。
    以上事项提交本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