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权冻结通知,云南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472万股国有法人股轮后冻结,已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轮后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自2005年6月8日至2006年6月7日止。
    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7665.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29.34%,本次轮后冻结股份2472万股,占所持股份的32.24%。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