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权冻结通知,关于广州恒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7515万股国有法人股继续冻结,已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自2005年6月3日至2005年12月2日止。
    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7665.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29.34%,本次继续冻结股份7515万股,占所持股份的98.04%。
    特此公告。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