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0月31日上午9:30在西安秦都酒店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人,所持股份80,156,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0.69%,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逐项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关于董事调整的议案》1、冯文才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80,156,6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赵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78,356,6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反对0股,弃权1,8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
    三、律师见证情况
    董事会聘请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杨映川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二00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