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十一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委托2名,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调整的议案》
    同意冯文才先生因退休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要求;
    同意赵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10月31日召开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董事调整的议案》。
    特此公告。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独立董事关于董事调整的独立意见》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岗,男,34岁,中共党员,上海复旦大学法学学士,经济学博士在读生,曾任职青岛海尔集团法律顾问室,北京鑫华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德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德林海投资公司董事、总裁,现任珠海天华集团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
    附件二: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调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调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有关本议案的相关资料,本人审阅了所提供的资料并就本议案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本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1、同意公司冯文才董事因退休辞去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2、同意提名赵岗先生为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未发现赵岗先生有《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现象,所以我们认为任职资格合法。
    (2)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朱忠明、张晓岚、李成    二00三年九月二十九日